2011年,我省公立医院评价总分为500分,其中合格线为400分,基本合格线为350分;民营医院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合格线为80分,基本合格线为70分。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出台《福建省2011年公立医院评价方案》和《福建省2011年民营医院评价方案》两个方案。今年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都将按照新出台的评价方案进行打分,按照得分排名。此举是为了对医院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改进医疗质量。
从今年起,医院年度得分将以20%比例,计入下一年该医院的评审分数。
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分占50%科室不得对外承包
在公立医院评价方案中,评价指标分为依法执业、积极推行惠民便民措施、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等多个方面。其中,医疗质量占了一半分数,其中包括临床合理用药、临床合理用血、护士管理等十多个与患者息息相关的内容。
方案中提出,医院科室不得对外承包,重点检查医院眼科、口腔科、体检科、医疗美容科;三级甲等医院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达到20%,复诊预约率要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除此之外,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也计入评分体系。
公立医院评价方案中,也包括对医院服务方面的评价。其中有门诊、急诊服务中,是否实行社保卡就诊“一卡通”;是否保证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和救治的及时有效等。
民营医院:非卫生技术人员 严禁从事诊疗活动
在民营医院评价方案中,要求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范围执业,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等。
针对医院医疗质量,评价中要求建立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
民营医院的药品使用也规定严格:要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对特殊管理药品包括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的采购、使用与安全要完善流程。
医院不得私自组织、采集、供应血液(含血浆),二级以上民营医院要设立独立的输血科(血库),建筑设施应满足工作需要,人员配备和设备配备要合理。临床用血的储存、检测和发放要符合规定。
按分级负责办法进行监管
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的评价分数由谁来定,分数不合格医院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据了解,今年我省的这两份医院评价方案要求,评价要覆盖全省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和一级及以上的民营医院。
省卫生厅负责全省三级医院的评价工作,并对设区市级医院评价工作进行抽查;设区市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医院评价工作,并对县级医院评价工作进行抽查;县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一级医院的评价工作。9月20日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完成本辖区内医院评价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以整改意见书的形式反馈给医院,限期整改。对评价不合格的医院,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