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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产危害大,一定慎重

文章来源:福州台江医院

  引产又叫导产,是指用人工方法促使产妇分娩。是妊娠12周后,因母体或胎儿方面的原因,须用人工方法诱发子宫收缩而结束妊娠。一般有下面的情况才需要做引产。

  引产的原因

  1、慢性肾炎患者,该类女性患者本不宜生育,因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使各种症状加重,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都十分不利。所以,此类孕妇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分娩。

  2、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多出现在妊娠中、后期。患此症的孕妇会出现全身小血管收缩,导致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等。如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继续妊娠则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早剥,继而引起子宫内大出血,并会导致胎儿窒息甚至死胎。所以,孕妇如果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引 产。

  3、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剧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结果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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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师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应立即引产,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

  5、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体力不支,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故应当考虑引产。

  6、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也需立即引产。

  可是,我们发现,很多不属于以上情况的,正常妊娠的,也做引产。这种情况大多数是因为胎儿不是男婴。虽然现在倡导男女都一样观念几十年,可是传宗接代,续传香火的观念依然非常重,导致许多孕妇被发现怀的是女婴后,选择了引产,而他们并没有充分了解引产的危害,或即便知道,也铤而走险,这是在拿自己的健康和生命开玩笑,实在让人担心。

  引产的危害

  1、羊水栓塞:引产中由于宫颈管逐渐展开,宫口开大,部分血管开放,强而有力的子宫收缩使宫腔内压力增高,胎膜破裂,于是部分或大部分羊水涌入血管内,而羊水栓塞的致死率非常高。

  2、感染:在引产过程中或引产2周之内,产妇发热,体温高达38℃以上,伴寒颤,尤其在引产后持续高热24小时以上不降,即为并发感染。并发感染时,患者尚可有持续下腹部疼痛,阴道流脓性或脓血性分泌物,有臭味,严重者可出现血压下降、脉搏细速、腹部拒按并有压痛及反跳痛。

  3、出血:中期引产后如果短时间内大量出血,病人会发生休克而危及生命。

  4、产道损伤:在引产过程中由于宫缩较强,宫颈口小及弹性差,往往易出现产道损伤,如后穹窿、宫颈口裂伤及阴道裂伤等。

  5、子宫破裂:子宫破裂的原因是引产前未明确胎位或胎儿畸形,如脑积水、联体胎等,使分娩中胎儿下降受阻,但又不能从阴道娩出,后导致子宫破裂,裂口多在子宫下段,因此处扩张后薄。

  在这里,我们只能衷心希望,无论男女,请珍惜肚子里的宝宝,他已经是一个鲜活的小生命,不要轻易和他说再见,也不要轻易与自己的健康和生命打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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