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

剖腹产后再孕需注意事项

文章来源:福州台江医院

  剖腹产是女性常选的分娩方式,在第二次怀孕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福州台江医院妇产中心医师表示,剖腹产对女性身体损伤很大,需等身体机能修复完善后再孕。一般来说剖腹产后再孕应隔两年时间。除此之外,剖腹产后再孕还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剖腹产后再孕的注意事项

  1、防止腹部受挤压。福州台江医院妇产中心医师指出,预防发生瘢痕处裂开,必须注意保护,不能受到挤压。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乘车、走路等要避开人群的拥挤,家务劳动要适当,睡眠应仰卧或侧卧,性生活应有节制,避免腹部受到撞压。

  2、出现腹痛需及早就医。瘢痕子宫到妊娠晚期有的会出现自发性破裂,腹痛是主要表现。由于子宫瘢痕愈合不良随妊娠月份的增加,宫内压力增大,虽无任何诱因,子宫也可从其瘢痕处胀发而破裂。子宫破裂时可出现轻重不等的腹痛,有时腹痛虽轻但子宫已破裂,必须提高警惕。

  3、宜提前住院待产。瘢痕性子宫越接近产期,破裂的危险越大。福州台江医院产科医师提醒,为预防发生子宫破裂或胎儿死亡,应提前两周住院待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您有关于剖腹产后再孕其他疑问,点击免费在线咨询

  4、再次分娩应以剖腹产为宜。次剖腹产术后再孕的产妇,第二次分娩有80%做剖腹产,这比顺产分娩安全。再次剖腹产的手术时机要选择适当。过早,胎儿不易存活;过迟,易造成子宫破裂或死胎。只要胎儿发育成熟,便可进行手术,不必非等到临产才做手术。

  5、注意胎动情况。胎动是胎儿在子宫内发出不规律的活动,胎动的快慢是胎儿在宫内安危的早期表现。一般于妊娠期每小时要有3~5次或一天(12小时)至少要有10次以上的胎动。注意胎动变化可提前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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